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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购、使用水泥应注意事项
1、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,并附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明文件(水泥品质试验报告、合格证等)。
2、使用散装水泥,卸车时应验收打料管口和装车口铅封是否完好,若铅封被打开,应马上与厂家联系,查明原因,核实后才用。
3、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,应降低标号或重检后才用。
4、客户对水泥委托与验收方式无特殊要求,则以企业自行取样、签封的同编号水泥样品为准。一旦发生质量争议,将以此样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。若施工现场有水泥样,则双方到现场共同封样,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。 5、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公斤,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8%,20袋总重量(含包装袋)不少于1000公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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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2008-10-22 9:08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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